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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静静 晴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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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怀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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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ID:33746
来自:上海花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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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衔:菜鸟 三级
注册:2007-7-26 15:55:09
楼主 2007-10-10 17:22:58
 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怀疑 
  
    坦白说,我不喜欢郭敬明的文字,因为他所描写的世界不是我所经历的沧桑的那种生活,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韩寒那些观点批判性质的东西,但是这并不排除我欣赏他的才华的事实。干净的语练,忧伤的情丝,很有二十一世纪青春时代的个性气息。二十一世纪不是处于战乱时代,他有什么理由不散发这种淡淡的忧郁?

    今天,我想说说的是关于郭敬明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被告抄袭《圈里圈外》一书的陈年往事。虽说是陈年往事,但是总有人拿这件事来攻击他。比如他加入中国作协了,立马引来许多批评家们的骂声。有人说,一个抄袭者是道德有问题,一个道德有问题的作家绝不能加入至上的中国作协。有人说,郭敬明是80后的耻辱,在各大论坛发帖剥什么星。等等,所有人的骂声都直指了他的抄袭事件。
    我不是他的粉丝。可无疑,我是肯定他的。今天我就想对他的那次抄袭事件提出几点怀疑:
 
    1。郭敬明是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得主,试想,在第一届由韩寒掀起的新概念大热后,全中国有多少优秀作文写手参加了这个作文大赛?可以说当时是集大部分作文能手一起参赛的。在这样的激烈竟争中,郭敬明却两次获得了第一名。这是个什么概念?这个概念就是说,他的确很有才华,要不然不会两次夺冠。除非当时的评委都是傻子,郭敬明走了后门。可显然,这是没有的想像。因为新概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爆造假丑闻。所以,郭敬明的才华是勿用置疑的。一个有真正有才华人能去抄袭吗?我可以怀疑一下吧。
 
    2。法院裁判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代表真理的一方。这样的事例太多了。中国有多少由法院审出来的冤案?有人被冤坐了上十年牢,出来还不是屁事没有。所以,法院的裁决不能代表事件的全部真实性。特别是有关于道德与文学艺术方面的。法院说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颠覆《圈》的故事顺序,以及模枋《圈》的语气与片段,这两本书我都看了。看了之后我的结论是哑然失笑。郭敬明太他吗冤了。古时候的那些诗人写的词与诗,有多少是语气相同意境相同的?有多少都用到了“月亮”的?有多少是用到了“流水”的?有多少用“流水比喻了时光”的?有多少念奴骄“大江东去讽英杰”的?这些文章都不过是语句变通了一下而已。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裁定就是抄袭,那真是天下诗人一大抄。郭曾说看过《圈》这本书,受其影响,所以就顺着《圈》带给他的情丝写了一部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,就像李白读了崔浩的“黄鹤楼”后也写了一首“凤凰台上凤凰游”一样(是不是这首忘了,反正有一首)。
    况且,郭敬明当时已经相当有名了,你当他傻冒啊。已经有名了还抄别人的,那不是自砸招牌?笨蛋都知道要抄当然是无名无闻的人才干的事情。李敖余秋雨即使写的是狗屁都有人读,他们还抄个屁。
 
    3。文如其人。是的,我读他的这两篇文章,虽不能心灵相呼,但是能感受到一个文人起码的道德感。这两篇文章总不是抄袭的吧。有人说他不和谐,其实错,他表现给大家的的确恰恰相反是很和谐正义的一面。不像韩寒动不动就批。我相信他的文字,即而相信他的人格。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,没有直接的证据,大家爱信不信。
 
    其实,郭敬明之所以让大家这么讨厌,还不光是因为他所谓的抄袭事件,而是在于他有太多的粉丝,而且还唱歌,演戏,经常出入娱乐圈。大家都认为这不是作家应该干的事情。可我想问,谁规定作家不能唱歌跳舞的?大家恨他其实说到底是因为嫉妒的心理在作崇具多。难道不是吗? 
  
      ——完——


他(她)很懒,没有留下任何信息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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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 2007-10-10 17:24:31
Re: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怀疑
     关于郭敬明抄袭事件怀疑(补充篇)   (10月4日更新)
 
 
    前些日子,我在新浪,腾讯QQ,以及凤凰网的论坛上发了个关于郭敬明抄袭事件的辩解帖,引起了不少人的砖头,题目名为“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理由”。写这个帖子之前,说实话是因为大家都骂他太恶毒,顿时心血来潮,压抑在我心目中的早就不平了的心情终于爆发出来。于是语气颇为激昂,文句有些逻辑混乱。再加上本人文笔又不好,还没有校对帖子的习惯,所以以至于观点没有表达清楚,招致很多人的误解。本想误解也就误解了,便这关系到一个有前途的80后作家的清白之躯,所以我思而再三,诀定写补充帖,来继续阐述我的观点——郭敬明被判抄袭很冤!

    首先,我要对上篇文章的题目做个更正,应为“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怀疑理由”。其实我文章里头就说的是怀疑,只是我用标题党习惯了,而大家又没有仔细理解文章,就变成真正的“理由”了。要理由,也就是怀疑的理由。我所讲的都是建立在怀疑上的理由。因为这事儿就像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不好用证据这两个字说话。文学上的东西用一些表面的词句格式来判断真伪,绝对是件像我一样扯蛋的事情。
 
  继续怀疑且补充的理由如下:

    1。郭敬明是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得主证明,他的确才华横溢,是个牛叉的写手。再说何为“新概念”,当然是以“新”字出奇制胜。而他居然得了两届一等奖。这让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的创新思维高人一等。偶小心意意地问:一个立足于创新思维出名的才子,会不要脸去抄袭吗?我有理由怀疑吧!
 
    2。我有权力怀疑,法院判定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是真理。对于一个普通的社会事件来说,法院的依据是证据,而证据可以造假。所以,法院也会有出错的时候。何况,对于文学是否抄袭,却用一个判诀普通社会案件的手法来下结论,这难道合乎正常逻辑性吗。为什么?有三点:
    A。文学不好找出第三方的证人。
    B。文学创作活动是一个人的活动。
    C。文学的思想,风格,语句不可避免地会与前人的东西有所雷同。因为文学就是一个文化的继承手段之一。既然是继承,那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前人基础上的影子。
    所以说,法院简单地以一个语句,语气词,故事相仿的雷同来判断一篇长达20万字的小说是抄袭,本身是可笑的。
 
    3。大家试想,一部长达20万字的小说,还要抄得故事前后逻辑性一致忧伤感人,这可能吗?我可以这样肯定地告诉大家,如果郭敬明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真正是抄袭的话,那这部小说绝对不会感动那么多千千万万的少女们。因为如果抄袭的话,作者首先就把自己的感情排除在创作之外了。可一部长达20万字的小说如果感情排除在外地只顾模枋,颠覆顺序,那它有可能那么动人致深吗?绝对不可能。纵使你有李白苏试那样的天才我也坚诀不相信!

    4。郭敬明当时已经是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冠军,已经与韩寒一样有名望了。世界上有那么多类似花儿乐队的傻蛋,在出名后还干鸡鸣狗盗之事咂自己招牌吗?郭敬明是读书人,比花儿的觉悟要高得多。
 
    5。我承认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有《圈里圈外》的影子,因为郭敬明的灵感可能来自于这本书,他说他曾看过。但这就像有些人看了《鬼吹灯》后写《盗墓笔记》一样。作者在前著作的影响下存了些记忆,这符合文学的逻辑。况且,《梦》根本就没法院说的“抄”得那么嚣张,有几处完全就像古时候搞文字狱死搬硬套硬按上去的。说到雷同,我不可以举一个例子。《与青春有关的日子》与《血色浪漫》雷同吧?
 
    6。牌品即人品。你什么样的打牌风格就是什么样的人。郭敬明在谈话,公众表现,还有文章中间所表现出来的风范都足以证明他的文字是有可信度的。有“言行一致”的君子风度。
 
    7。从《夏至》到《悲伤逆流成河》,也都足以证明他的创作实力。而一个真正的小偷还能有如此好的心态来写出这么棒的书?
 
    8。你以为王蒙是傻瓜吗,他难道不知道郭敬明的抄袭事件。那他为什么反而邀请郭加入作协了呢?这只能说明,王蒙也在怀疑,且最终还是经过自己的经验肯定了他的人品才邀郭敬明加入的。难道不是吗?
 
  总结:郭敬明抄袭《圈里圈外》的可能性几乎为“鸡蛋”。  

他(她)很懒,没有留下任何信息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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