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郭敬明抄袭事件怀疑(补充篇) (10月4日更新) 前些日子,我在新浪,腾讯QQ,以及凤凰网的论坛上发了个关于郭敬明抄袭事件的辩解帖,引起了不少人的砖头,题目名为“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理由”。写这个帖子之前,说实话是因为大家都骂他太恶毒,顿时心血来潮,压抑在我心目中的早就不平了的心情终于爆发出来。于是语气颇为激昂,文句有些逻辑混乱。再加上本人文笔又不好,还没有校对帖子的习惯,所以以至于观点没有表达清楚,招致很多人的误解。本想误解也就误解了,便这关系到一个有前途的80后作家的清白之躯,所以我思而再三,诀定写补充帖,来继续阐述我的观点——郭敬明被判抄袭很冤!
首先,我要对上篇文章的题目做个更正,应为“郭敬明被冤屈了的三大怀疑理由”。其实我文章里头就说的是怀疑,只是我用标题党习惯了,而大家又没有仔细理解文章,就变成真正的“理由”了。要理由,也就是怀疑的理由。我所讲的都是建立在怀疑上的理由。因为这事儿就像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不好用证据这两个字说话。文学上的东西用一些表面的词句格式来判断真伪,绝对是件像我一样扯蛋的事情。 继续怀疑且补充的理由如下:
1。郭敬明是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得主证明,他的确才华横溢,是个牛叉的写手。再说何为“新概念”,当然是以“新”字出奇制胜。而他居然得了两届一等奖。这让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的创新思维高人一等。偶小心意意地问:一个立足于创新思维出名的才子,会不要脸去抄袭吗?我有理由怀疑吧! 2。我有权力怀疑,法院判定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是真理。对于一个普通的社会事件来说,法院的依据是证据,而证据可以造假。所以,法院也会有出错的时候。何况,对于文学是否抄袭,却用一个判诀普通社会案件的手法来下结论,这难道合乎正常逻辑性吗。为什么?有三点: A。文学不好找出第三方的证人。 B。文学创作活动是一个人的活动。 C。文学的思想,风格,语句不可避免地会与前人的东西有所雷同。因为文学就是一个文化的继承手段之一。既然是继承,那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前人基础上的影子。 所以说,法院简单地以一个语句,语气词,故事相仿的雷同来判断一篇长达20万字的小说是抄袭,本身是可笑的。 3。大家试想,一部长达20万字的小说,还要抄得故事前后逻辑性一致忧伤感人,这可能吗?我可以这样肯定地告诉大家,如果郭敬明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真正是抄袭的话,那这部小说绝对不会感动那么多千千万万的少女们。因为如果抄袭的话,作者首先就把自己的感情排除在创作之外了。可一部长达20万字的小说如果感情排除在外地只顾模枋,颠覆顺序,那它有可能那么动人致深吗?绝对不可能。纵使你有李白苏试那样的天才我也坚诀不相信!
4。郭敬明当时已经是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冠军,已经与韩寒一样有名望了。世界上有那么多类似花儿乐队的傻蛋,在出名后还干鸡鸣狗盗之事咂自己招牌吗?郭敬明是读书人,比花儿的觉悟要高得多。 5。我承认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有《圈里圈外》的影子,因为郭敬明的灵感可能来自于这本书,他说他曾看过。但这就像有些人看了《鬼吹灯》后写《盗墓笔记》一样。作者在前著作的影响下存了些记忆,这符合文学的逻辑。况且,《梦》根本就没法院说的“抄”得那么嚣张,有几处完全就像古时候搞文字狱死搬硬套硬按上去的。说到雷同,我不可以举一个例子。《与青春有关的日子》与《血色浪漫》雷同吧? 6。牌品即人品。你什么样的打牌风格就是什么样的人。郭敬明在谈话,公众表现,还有文章中间所表现出来的风范都足以证明他的文字是有可信度的。有“言行一致”的君子风度。 7。从《夏至》到《悲伤逆流成河》,也都足以证明他的创作实力。而一个真正的小偷还能有如此好的心态来写出这么棒的书? 8。你以为王蒙是傻瓜吗,他难道不知道郭敬明的抄袭事件。那他为什么反而邀请郭加入作协了呢?这只能说明,王蒙也在怀疑,且最终还是经过自己的经验肯定了他的人品才邀郭敬明加入的。难道不是吗? 总结:郭敬明抄袭《圈里圈外》的可能性几乎为“鸡蛋”。
|